民用建筑室内空气验收检测
检测项目介绍:
针对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,如商品房、办公楼、厂区办公用房、宿舍楼、学校、医院等用于民用的建筑;在工程完工后,交付使用前进行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。此项检测是根据建设部制订的 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 (GB50325-2010)规定,为了预防和控制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,在项目竣工后,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,否则不予验收。
检测标准:
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10)
检测项目:
污染物 | 一类民用建筑 | 二类民用建筑 |
游离甲醛(mg/m³) | ≤0.08 | ≤0.10 |
苯(mg/m³) | ≤0.09 | ≤0.09 |
TVOC(mg/m³) | ≤0.5 | ≤0.6 |
氨(mg/m³) | ≤0.2 | ≤0.2 |
氡(Bq/m³) | ≤200 | ≤400 |
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 (GB50325-2010)污染物检测标准
备注:成都主城区(五城区)与高新技术开发区自2012年11月10日起对于涉及报建检测的项目严格执行新规。
检测分类:
一类建筑:住宅、医院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等;
二类建筑:办公室、商店、娱乐场所、书店、餐厅、公共交通场所等。
检测注意事项:
1、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,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,工程验收之前进行。
2、抽检房间的数量,应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%,且不少于3间。
3、检测室内环境中的游离甲醛、苯、TVOC、氨浓度时,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,检测氡浓度时,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,对于已安装通风系统的民用建筑工程,在对外门窗关闭及检测操作期间,通风系统应正常运转。
4、抽检的房间必须具有代表性,应考虑楼层、朝向、迎背风、户型等因素,布点原则是均匀布点。
服务流程:
客户咨询→客服解答→现场勘查、确定实施方案→合同签订→预约检测→现场采样→实验室分析化验→出具检测报告→递交检测报告(邮寄、自取)→提出合理建议→跟踪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