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
四川铎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 
地址:成都市龙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C3栋5楼
 
400 检测专线: 4000-863-263
邮箱: 2244822720@qq.com
四川铎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 
地址: 成都市龙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C3栋5楼
 
400 检测专线: 4000-863-263
邮箱: 2244822720@qq.com

民用建筑室内空气验收检测

2024-04-25

检测项目介绍:

针对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,如商品房、办公楼、厂区办公用房、宿舍楼、学校、医院等用于民用的建筑;在工程完工后,交付使用前进行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。此项检测是根据建设部制订的 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 (GB50325-2010)规定,为了预防和控制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,项目竣工后,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,否则不予验收。

检测标准:

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10)

检测项目:

污染物

一类民用建筑

二类民用建筑

游离甲醛(mg/m³)

≤0.08

≤0.10

苯(mg/m³)

≤0.09

≤0.09

TVOC(mg/m³)

≤0.5

≤0.6

氨(mg/m³)

≤0.2

≤0.2

氡(Bq/m³)

≤200

≤400

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 (GB50325-2010)污染物检测标准

备注:成都主城区(五城区)与高新技术开发区自2012年11月10日起对于涉及报建检测的项目严格执行新规。

检测分类:

一类建筑:住宅、医院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等;

二类建筑:办公室、商店、娱乐场所、书店、餐厅、公共交通场所等。

检测注意事项

1、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,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,工程验收之前进行。

2、抽检房间的数量,应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%,且不少于3间。

3、检测室内环境中的游离甲醛、苯、TVOC、氨浓度时,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,检测氡浓度时,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,对于已安装通风系统的民用建筑工程,在对外门窗关闭及检测操作期间,通风系统应正常运转。

4、抽检的房间必须具有代表性,应考虑楼层、朝向、迎背风、户型等因素,布点原则是均匀布点。

 

服务流程:
客户咨询→客服解答→现场勘查、确定实施方案→合同签订→预约检测→现场采样→实验室分析化验→出具检测报告→递交检测报告(邮寄、自取)→提出合理建议→跟踪服务


上一条 没有了!
上一条 没有了!
验证码